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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会

时间:2022-05-13 14:50:14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张发宗 点击数:

近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会。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国正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各条线负责人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副检察长付正志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临夏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等文件,提交关于成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实施办法及实施方案,经党组扩大会议上讨论修改并通过。

赵国正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有序开展,研究解决扫黑除恶斗争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提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水平。

积极参与行业治理,严格依法办案持续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与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在办案中正确适用法律,防止机械执法。严格执行《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确保扫黑除恶沿着法治轨道健康运行。

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严格落实责任对三年专项斗争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长期坚持,切实巩固好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尤其关注和跟进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在今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过程中,各条线、部门要规范司法行为,执行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纪律,坚决依法依规办案,认真审查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杜绝推诿扯皮、失职失责。

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把学习好、宣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举措、主要成效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充分展示扫黑除恶的成效和决心,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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