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生态环境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针对焚烧植物秸秆和垃圾的问题,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单位,及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并及时整改答复,切实提升监督工作实效,为打造“六个永靖”积极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又到一年丰收季,是露天焚烧秸秆的高发期,焚烧秸秆和垃圾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群众对其危害性认识不够,那么秸秆焚烧究竟都有哪些危害呢?
1.造成环境污染
农作物秸秆、落叶、垃圾等物质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

2.影响土壤的理化性质
秸秆的焚烧会烤制土壤,使得土壤表层的微生物受高温而死亡,改变土壤的微生物环境,腐殖质固化,进而促进土壤的板结化。

3.危害人体健康
当焚烧产生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4.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极易引起火灾
永靖县关山乡村民鲁某某因焚烧地膜废塑料和杂草,导致林地大面积着火,污染大气环境,破坏生态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太极镇中庄村村民李某某在太极岛景区黄河滩涂地点火,引起芦苇秸秆大面积失火,导致太极岛景区内木栈道、电线、电灯、垃圾箱、树木及私人物品被烧毁,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

焚烧秸秆和垃圾的危害性不言而喻,造成损害后果亦是严重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来学习。
1️⃣.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故意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引起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给予行政处罚。
3️⃣.对于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检察官建议
1
⚡⚡⚡
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性,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不乱堆乱放秸秆。
2
🍀🍀🍀
争做环保先锋,主动向身边的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不损害居住环境。
3
👦👧👨
人人参与、全民行动,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抵制焚烧垃圾和秸秆的违法行为。
4
✅✅✅
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的饲草开发和利用,将秸秆还田或作为青储饲料,做变废为宝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