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要像守护家园一样守护好长城”。永靖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长城文物保护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长城遗址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长城遗址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强县域内烽火台遗迹司法保护力度。
自今年3月以来,县检察院派出检查组先后多次前往盐锅峡镇小茨烽火台、坪沟乡墩湾烽火台、王台镇九龙山烽火台、小岭乡小岭烽火台、三塬镇冯家坷坨烽火台等长城文物保护点,对文物保护现状、管理机制、保护设施等进行了实地查看,详细了解烽火台遗迹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保护现状、日常管理等情况,对遗迹自然侵蚀与人为破坏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


针对调查发现的部分烽火台标识牌破损、标志信息不全、烽火台旁边垒砖建火炉等问题,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长城文物保护职责,落实有关保护措施。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就检察建议落实采纳情况作出书面回复,检察建议所提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以长城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力度,不断提升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守护好长城遗迹,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