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对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JXJCY-2021-01
二、招标内容:
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永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工程项目,二标段:永靖县检察院公开听证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总预算:346100.00元,其中一标段:139600.00元,二标段:206500.00元,,超过此价视为废标。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工程地点:永靖县人民检察院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期间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格式详见附件3)
5、其中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五、投标参与方式
1、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1年10月25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6日09时00分,登录(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临夏州)http://ggzyjy.linxia.gov.cn/f/news/sunIndex),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6日10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18时00分。
2、凡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注册,方可网上报名,投标等后续工作。
六、投标人须知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3、投标报价须知: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单并上传投标报价单。投标人按照要求以总金额投标,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中标后将报价清单、成交通知书附在合同之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临夏州)http://ggzyjy.linxia.gov.cn/f/news/sunIndex)上发布。
八、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单位请于2021年10 月 28日前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格式详见附件4)送至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8号。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靖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8号
联 系 人:陈帅
联系电话:139****7018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