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践行“在阳光下执法办案”理念,永靖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6月2日现场监督永靖县人民法院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

法院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在整个民事诉讼活动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民事执行活动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当事人民事权利的保障。此次现场监督从执行依据、执行程序、采取措施等环节入手,从结果监督到过程监督转变,既是对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也是支持法院执行活动的举措,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行为的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使执行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实现检察监督工作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