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强化对特殊群体的管理,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的发生。永靖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县监外执行罪犯无一人脱管漏管,确实将检察工作有效地融入到“三项重点工作”中,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工作制。
该院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刑事执行检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作为参与社区矫正的主要职能部门,开展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其它相关部门立足本职工作,紧密协调配合,形成分管领导直接抓、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三抓”工作机制。

紧扣主题,突出重点。
找准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的着力点,突出“四个”检察重点:
➤重点检察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掌握及造册建档情况,协调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搞好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以及人民法院、监狱、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档案的送达交接工作;
➤重点检察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对监外执行人员矫正措施的落实情况;
➤重点检察职务犯罪、毒品犯罪、伤害犯罪社区矫正情况;
➤重点检察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刑罚、服从监管、接受帮教,履行社区矫正规定的义务情况。

明确检察目标,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力争通过开展工作,做到“四个规范,四个到位”即:
➤规范档案管理,发现问题到位;
➤规范监督内容,纠正意见到位;
➤规范监督方法,督促纠正程序到位;
➤规范执行标准,纠正情况到位。
在为期一周的监督检察中,该院一方面认真审查相关法律文书、监外执行罪犯档案资料,跟踪监督交付执行的环节程序,检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因衔接不到位,底数不清而导致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
另一方面督促社区矫正机关对表现较好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相应的法律政策;对纪律遵守不认真,存在脱管隐患的,要求执行机关加强监管,落实帮教措施;对不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拒绝接受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违法违纪的,以及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社区服刑人员,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向决定监外执行机关建议,依法收监执行刑罚,做到宽严相济,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思路,规范了对社区矫正衔接程序、交付矫正执行、日常监管、执行变更、执行终止等环节的检察监督工作方式,为做好检察环节的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