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确立了强制报告制度,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将强制报告上升为法律规定。强制报告制度的建立对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整体上加强了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近两年来,永靖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举措”,助推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坚持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相结合,通过法治副校长进课堂、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方式向学校辖区内十余所中小学宣讲强制报告制度15余次,参训师生13000余人。同时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以寓教于乐、以案普法的方式进行宣传,增强释法说理的效果。



二是开展多维度宣传
检察干警在辖区医院、酒店、宾馆等场所以座谈会形式宣讲强制报告制度10余次,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散发宣传小册子500余册。组织50余名旅店业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到县检察院进行强制报告制度专项培训,重点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宣传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义务,以及不履行报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经营者树立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意识,同时深入村委、社区进行宣传,增加宣传受众群体,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深度
自觉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司法办案,在检察机关进行公开听证、不起诉宣告等执法司法过程中,向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当事人、听众进行以案释法,强调强制报告的重要性。同时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积极会同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未成年人安全防范相关问题,督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延伸监督触角,形成保护合力
一是推动深层次协作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多次与县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推动解决。


二是联合监督促落实
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管理局、教育局分别就旅店、宾馆、校外培训机构等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专项督查,并召开工作推进会,对辖区内旅店、宾馆经营者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措施、落实意义、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培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旅店、宾馆等“五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建立倒查机制,确保每案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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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出线索发现
通过联席会议、法治宣讲等活动引导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在开展法律服务、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多问一句、多想一步,注重“捕捉”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相关案(事)件的敏感信息,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有效管控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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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做实监督管理
注重精准化、精细化做实检察监督,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通过倒查相关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履行了强制报告义务、是否存在应报不报等问题,建立倒查案件台账,确保每案必查。先后对近年来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案件倒查。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相关单位执行、监管不力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落实监督责任,助力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共计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份,均已得到回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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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促成协作配合
与永靖县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保持信息畅通。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全县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县卫健部门移送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的强制报告线索1条,已移交永靖县公安局处理完毕。与相关部门协调,对被害人、涉罪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进行家庭干预,有效地为未成年涉案家庭提供指导,帮助被害人修复创伤、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高监护人的法治观念和监护意识,发出《督促监护令》10余份,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