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州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紧紧围绕“两聚焦一结合”、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理念,以“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本院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干警50人,其中正式干警37名、聘用制书记员13名,临聘人员11名。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检委会专职委员3名;员额检察官11名,司法辅助人员12名(其中检察官助理8名,法警4名),司法行政人员10名,工勤人员3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2人,其中研究生2人,占总人数的82%,干警平均年龄41岁。
二、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持续优化良好营商法治环境。坚持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上级院“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等服务保障措施,先后走访民营企业20家,征求意见建议15条,提供法律咨询33次。监督撤案1件,起诉11人;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捕1人,不诉3人。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逐案提前介入、上报上级院同步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认真开展“六清行动”,对去年已办结的案件全面进行了一次回头看,主动查漏补缺。精准打财断血,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提前介入5件,批捕3人,起诉6人,起诉恶势力保护伞2人,纠正漏捕5人。
持续强化脱贫攻坚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县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定点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配齐配强扶贫工作队伍,严格落实驻村帮扶、结对帮困等机制,为扶贫点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当中,2019年我院对因案致贫的两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别发放100000元和9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今年,我院经上报上级部门严格评审后发放司法救助金40000元,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报酬26.64万元,全力保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努力让农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共批捕14人,起诉28人。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抓手,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46件6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件5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5件184人,提起公诉75件90人。起诉职务犯罪4人,提前介入3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14人、不起诉38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活动3件(次),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9人,准予撤回案件2件3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2.59%。坚持“高墙内”和“高墙外”一体监督、全程管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6件,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2件2人;刑罚执行监督案1件。
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认真落实高检院提出的“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础、以化解行政争议为己任、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行政检察工作理念和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民事审判法律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着力优化对生效裁判结果的监督,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特别是民事非诉执行监督,民事监督申请案共6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1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行政监督申请案1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大力宣传并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参与“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共初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件,立案30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1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法院已做有罪判决。为有效保护母亲河生态安全,与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为助力学校全面精准做好各项复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会同县教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到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了解防疫物资储备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为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就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达成共识,并对餐饮企业的工作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美团、饿了么等网上外卖平台配送人员健康证、配送容器消毒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2场次,受众学生达300余人。办理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认真落实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制度,提供法律援助4人(次),犯罪记录封存2人(次),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件,正在帮教考察3人。对县域内8所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进行了实地查访,就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向相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了改进意见。
做好检察环节矛盾防范化解工作。认真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制度,进一步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便利当事人表达诉求和维权,共接待群众来访60人(次),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5件,均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分流办理,相对不诉中达成刑事和解7件,有效化解了矛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民族团结进步、志愿者义务服务等各种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8人(次)。
(三)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提升质效凝聚检察智慧
根据上级院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将原来的内设机构采取“3+2”模式设置,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办结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127件15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4.62%,推进速裁程序落实,切实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对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由员额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到底。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积极汇报县委提拔任命了10名干警,对3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新招录2名公文写作、检察技术专业公务员,新增1名聘用制书记员,进一步充实了干部队伍,有效解决了专业人员紧缺的实际困难。
(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思想政治意识。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认真查找问题并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坚持每周二全体干警理论学习和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动摇,党组成员、党支部委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干警集体学习35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院党组通过个别谈心谈话,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的方式,就“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5次检,对干警开展个别提醒谈话2人次,开展全院干警集体提醒谈话3次、开展提拔调整干警任前集中谈话1次,组织学习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19期,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了雷志强、马光明、詹顺舟等违纪违法专题教育片。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填写《记录表》336份,填报案件过问记录表7份。
提升干警业务水平。依托“检答网”“中检网”以及视频会议等平台,开展“互联网+”教育培训300余人(次),定期开展业务研修、案件评查、案例研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在实践中砺练干警,提升素质。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通过积极走访省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工商联负责人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监督检察工作。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139条、法律文书120份,通过“两微一端”推送检察动态3500条。
在2021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和州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加细致的工作措施、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永靖做出新贡献!
永靖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