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永靖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公示。
一、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7.民商事案件违规违法执行、违规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违规违法查扣处置涉案财物、违法违规社区矫正方面存在的问题;
8.检察队伍存在责任意识不强、纪律作风不过硬的问题;
9.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永靖县人民检察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
受理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工作日电话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通信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8号永靖县人民检察院教育整顿办公室307室
举报电话:0930-8880499
特此公告。
永靖县人民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